我队及总公司续获2012年度省级“守合同重信用”

    经达州市工商局推荐,我单位自主申报,2013年8月《关于公示四川省2012年度省级“守合同  重信用”企业的通知》(川工商办〔2013〕313号文)明确我四川省煤田地质局一三七队、四川煤田地质一三七总公司为省级“守合同  重信用”企业。
    我四川省煤田地质局一三七队、四川煤田地质一三七总公司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获得四川省“守合同  重信用”单位称号。
    “守合同  重信用”荣誉的延续,有利于我单位保持良好单位形象、提升我单位市场信用等级、增强市场竞争实力,有利于我单位核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。